新力金融: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7-09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及公
司部分董监高计划于 2017 年 5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其中,新力投资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公司董事长徐立新先生(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桂晓斌先生(时
任)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公司总经理荣学
堂先生(时任)、董事许圣明先生、副总经理孙福来先生、钟钢先生(时任)、孟
庆立先生(时任)、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监事董飞先生、刘洋先生(时任)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投资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1,723,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成交均价 14.578 元,已超过
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5000 万元的 50%。徐立新先生、许圣明先生、孙福来先生、
钟钢先生、孟庆立先生、钱元文先生、董飞先生、刘洋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已超过各增持
主体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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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立新先生、
桂晓斌先生、荣学堂先生、许圣明先生、孙福来先生、钟钢先生、孟庆立先生、
钱元文先生、董飞先生、刘洋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新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6,800,17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刘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4),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计划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新力投资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公司董事长徐立新先生(时任)、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桂晓斌先生(时任)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万元,公司总经理荣学堂先生(时任)、董事许圣明先生、副总经
理孙福来先生、钟钢先生(时任)、孟庆立先生(时任)、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
生、监事董飞先生、刘洋先生(时任)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万元。详见于公司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
(二) 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 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2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持计 本次增持 持成交 持后占
增持后持有 完成增持
姓名 身份 划披露前持 股份数量 均价 总股本
的股份数量 计划情况
股数量(股) (股) (单 的比例
位:元) (%)
超过增持
安徽新力
计划金额
投资集团 控股股东 96,800,170 1,723,476 14.578 98,523,646 20.36
下限的
有限公司
50%
超过增持
董事长
徐立新 0 86,500 12.288 86,500 0.0179 计划金额
(时任)
下限
总经理
荣学堂 0 0 —— 0 0 未完成
(时任)
超过增持
许圣明 董事 0 42,600 12.062 42,600 0.0088 计划金额
下限
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
桂晓斌 0 0 —— 0 0 未完成
总监(时
任)
超过增持
孙福来 副总经理 0 50,000 12.255 50,000 0.0103 计划金额
下限
超过增持
副总经理
钟钢 0 41,400 12.283 41,400 0.0086 计划金额
(时任)
下限
超过增持
副总经理
孟庆立 0 41,600 12.202 41,600 0.0086 计划金额
(时任)
下限
超过增持
监事会主
钱元文 0 60,000 12.163 60,000 0.0124 计划金额
席
下限
超过增持
董飞 监事 0 36,500 13.722 36,500 0.0075 计划金额
下限
超过增持
职工监事
刘洋 16400 43,600 12.297 60,000 0.0124 计划金额
(时任)
下限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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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因受公司股票停牌影响,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时(2017 年 8 月 2
日),承诺主体未能进行增持。本次增持计划将不晚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全部实
施完成。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公司还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控股股东继续增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5),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
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
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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