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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关于收到大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00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业绩补偿的实施情况
    2015 年 1 月 26 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
金方式收购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力集团”)等 46 名交易对象持有的五家标的公司股权(德善
小贷 55.83%股权、德信担保 100.00%股权、德润租赁 60.75%股权、德合典当
68.86%股权及德众金融 67.50%股权),并与交易对象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为 168,289.39 万元。
    同时,公司与新力集团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新力集团承诺,标的资产
2015 年—2017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9 亿
元、2.4 亿元、3.1 亿元。若标的资产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当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
业绩补偿协议新力集团承诺的净利润数,则新力集团应向公司做出补偿。具体补
偿公式为:补偿的现金=(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数)÷三年补偿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和×新力集团资产转让款-已补
偿现金数。
    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7-078),公司收到新力集团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
偿款 6,819.76 万元。新力集团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了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股东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4),根据现金补偿公式,新力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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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19,382.92 万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收
到新力集团支付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4,382.92 万元,尚余 15,000 万元暂
未收到。
       二、本次收到的业绩补偿款情况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新力集团支付的 2017 年度剩余业绩承诺补偿
款 15,000 万元。至此,新力集团遵照协议约定,已支付完毕 2017 年全部业绩承
诺补偿款 19,382.92 万元,履行完毕了 2015 年度—2017 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
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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