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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11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9-04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回购事项简介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对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实施的两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有效期和具体授权进行了
调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股 份 合 计 20,800,000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4.3%,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240,632,032.44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根据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
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
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
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 1 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的
用途进行了明确: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存在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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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明确为员工持股计划,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切身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回购
股份用途确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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