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09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
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监
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通知,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为兑
现前期承诺,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
近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使用本人证券账户增持了公
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圣明先生、副总经理孙福来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财务负责人洪志诚先生、监事董飞先生、张悦
女士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14 人)。
(二)本次增持前,许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100 股、孙福来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78,800 股、刘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8,000 股、洪志诚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29,500 股、董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500 股、张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900
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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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5)中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
自愿承诺,自 2018 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 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 3 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本次增持既是兑现以上承诺,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下,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持前持 持股份 持股份 持成交 后持有的 占公司总股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时间
股数量 数量 金额(万 均价 股份数量 本的比例
(股) (股) 元) (元) (股) (%)
董事、副总
许圣明 71,100 7,400 5.00 6.75 78,500 0.0153
经理
孙福来 副总经理 78,800 36,200 23.36 6.45 115,000 0.0224
副总经理
刘洋 兼董事会 88,000 30,000 19.50 6.50 118,000 0.0230
秘书 2019 年 11
财务负责 月6日
洪志诚 29,500 17,000 11.02 6.48 46,500 0.0091
人 至
2019 年 11
董飞 监事 66,500 20,900 13.61 6.51 87,400 0.0170
月 28 日
张悦 职工监事 28,900 17,800 11.75 6.60 46,700 0.0091
控股子公
司经营层 控股子公
/ 205,600 133.88 6.51 / /
(共计 14 司经营层
人)
合计 334,900 218.12 6.51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自实施完成之日起 3 年内(在公司任
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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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人员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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