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9-09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8,255.83 万元租金及违约金等
●案件诉讼进展: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子
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下属德润融资租赁
(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润”,公司间接持股 21.26%)通知,经深
圳德润查询,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执行,近日,深圳德润收到与香港亿阳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阳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 3,673,400 元,截至目前,深圳德润已累
计收到上述诉讼案件执行款合计 20,481,732.76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一、本次诉讼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下属深圳德润因与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事项,于 2017 年 10 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香港亿阳、亿阳集团共同立即向深圳德润支付租金人民币合计 82,558,333.34 元,
并向深圳德润支付违约金(以全部所欠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五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算至全部所欠租金付清时止)和逾期利息(以全部所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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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为基数按 4.75%/年的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计算至全部所欠租金付清时止),
名义货价款人民币 2,000 元;2、请求判令香港亿阳、亿阳集团共同承担深圳德
润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396,500 元及诉讼保全担保费 71,145 元
(两案合计);3、请求判令亿阳信通、邓伟承担连带责任清偿上述全部债务;4、
本案诉讼、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2018 年 8 月,深圳德润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
法院一审判决通知书,深圳德润在一审判决中胜诉。一审判令:香港亿阳、亿阳
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德润支付租金 82,558,333.34 元(两案合
计)及违约金(自 2017 年 10 月 21 日起,以欠付租金 82,558,333.34 元(两案合
计)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六点五的标准计算至款清日止);香港亿阳、亿阳集
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德润支付律师费用 396,500 元(两案合计),
财产保全担保费 71,145 元(两案合计);亿阳信通、邓伟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
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阳信通、邓伟在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之后,有
权向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追偿;驳回深圳德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
产保全费均由香港亿阳、亿阳集团、亿阳信通、邓伟共同负担。2018 年 9 月,
本次案件被告之一亿阳信通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18 年 10 月至
11 月,亿阳信通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 年 12 月,安徽省高级人
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亿阳信通上诉,维持原判。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
讼执行,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深圳德润累计收到与香港亿阳、亿阳集团融资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 16,808,332.76 元(已扣除执行费)。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04)、2018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安
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27 日、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4、临 2019-004、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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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6、临 2019-082)。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德润查询得知,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执行,深圳德润收到
上述诉讼案件执行款 3,673,400 元,截至目前,深圳德润已累计收到上述诉讼案
件执行款合计 20,481,732.76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
估。公司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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