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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天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2-27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 2017-43 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天路”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
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    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要建立党的工
机构,配足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作机构,配足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的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持续 180 天
                                      2、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
                                      司发行的股份总数 3%以上股东可以提出董事
3%以上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人选,
                                      候选人人选,与公司董事会协商并经审核后,
与公司董事会协商并经审核后,报股东
                                      报股东大会表决。
大会表决。
                                      3、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由监事会及单独或
3、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由监事会或
                                      合并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 3%以上股东提
持续 180 天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的
                                      出,与公司监事会协商并经审核后,报股东
股份总数 3%以上股东提出,与公司监事
                                      大会表决。
会协商并经审核后,报股东大会表决。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
等党内法规,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法规,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毫不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
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履行    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
党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公司党    严管党治党。公司党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
委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       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
权,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     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
公司的贯彻执行;                       行;
(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法行使职权;                           层依法行使职权;
(六)加强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六)加强党组织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完善
完善党建带群团工作机制,领导公司思     党建带群团工作机制,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     织,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
作,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     大会开展工作。
职权。

    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