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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东方: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对其全资子公司“长兴奥长”增资的公告2017-10-27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7-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对其全资子公司
              “长兴奥长”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汽车”)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长兴奥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兴奥长”)增资 5,000 万元。
     2、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增资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长兴奥长”
增资 5,000 万元。
     2、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长兴奥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除油漆)、
消防器材的销售;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手车居间
代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纪执业人员执业资格,经纪执业人员应当取得资格
后经营);代办汽车年审、上牌照、按揭手续;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股权结构: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5、主要经营财务指标:
  项目(万元)      2016 年度/末 (经审计)       2017 年三季度/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19.64                       14,710.96
净资产                             3,405.91                        3,022.17
营业收入                          22,117.72                       14,973.87
净利润                              -353.88                         -383.74
     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兴奥长”出具了苏
公 W[2017]A870《审计报告(2014 至 2016 年度)》。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兴奥长”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的全资
子公司,不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旨在通过充足“长兴奥长”的注
册资本,满足奥迪汽车品牌 4S 店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以不断提升公司在高端汽
车品牌 4S 店的经营能力,并匹配公司汽车经营的战略布局需要。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