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8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8-01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
决监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2018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