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兰太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8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后相应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
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
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
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
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5、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调整至“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中列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
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并于
2019 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
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等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