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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与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暨与浙江大学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原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落
        实,但仍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商议确定,
        故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一、原框架协议的进展及本次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与海宁
鹃湖国际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公司公告。
    为了具体落实上述原框架协议,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和海宁鹃湖国际
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与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签署了《关于共建“晶体材
料与设备技术研究院”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框架协议”),三方利用优
势互补,促进海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政产学研一体化,借助浙江大学国
际校区在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的建设、落成与运行契机,拟共建“晶体材料与设
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是主管海宁鹃湖
科技城区域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是海宁市政府为深入实施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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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次党代会、海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科技
创新水平,更大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成果转化、集聚创新人才而设立的派出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科技城总体规划、分期规划和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城规
划范围内土地开发利用,以及科技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推进等。
    2、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浙江大学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的基础
上,由原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名高纯硅及硅烷国家重点
实验室),设立于 1985 年,88 年正式对外开放。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硅单晶材
料及半导体材料的基础科学与应用基础研究,己形成自己的特色,主要研究方向
如下:(1)半导体硅材料的晶体生长,晶体加工和缺陷工程;(2)半导体薄膜生长、
物性评价及器件应用研究;(3)复合半导体光电功能材料研究;(4)微纳结构与材
料物理。
    以上交易对方均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和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与浙江大学硅
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浙江海宁签署了《关于共建“晶体材料与设备技术研究院”
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及具体出资金额明确后,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1、合作背景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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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支持、需求牵引、共谋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
各自优势,把研究院建设成为政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国际先进技术转移中心、
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共同推动海宁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研究院的定位:以三方共建为原则,重点开展推进晶体材料与设备领域高新
技术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充分利用各方现有的技术和国际资源,引进全球化的
国际人才和项目,并努力使之成为高端人才、项目创新的研发载体,为海宁地区
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和具有海宁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从而推
动相关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院的目标:研究行业领先的晶体材料与设备,努力建设成为集研究、开
发、成果产业化于一体的科研载体,确立乙方在该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
    研究院的研发方向:晶体材料的生长、加工设备及材料制备技术。
    2、合作内容
    共建“晶体材料与设备技术研究院”(该研究院主要研究连续加料、一炉多
棒光伏单晶生长技术研发及设备开发、半导体级单晶生长技术研发及设备开发
等)。
    3、合作模式
    甲方负责研究院建设用地的取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装修和前期物业管理,
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乙方负责研究院的管理运行及硬件投入;丙方负
责与研究方向有关项目的研发和国际化人才的引育。
    4、合作规模或金额
    具体规模及投入金额待后续实施情况进一步商定。
    5、研究院的管理运行
    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人选由乙方及丙方协商确定。研究院要建立晶
体材料的研制、评价和成果应用机制,筹措研究经费,落实研究人员,组织制定
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积极追踪国际晶体材料与设备领域技术创新趋势和前
沿技术,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晶体材料与设备方面的研究及成果转化,进
行晶体材料与设备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的培养,建立晶体质量检测和评价手段并
提供公共服务。研究院的项目成果归属、知识产权及收益根据乙方、丙方的投入




                                   3
及贡献大小确定,具体办法由三方后续协商确定。乙方、丙方双方确认,在未经
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研究院的研究内容、技术成果及商业秘密。
    6、协议的生效
    协议期限为五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并经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拟成立的研究院,主要研究连续加料、一炉多棒光伏单晶生长
技术研发及设备开发、半导体级单晶生长技术研发及设备开发等项目,符合公司
主业及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是公司晶体材料产业的升级和战略延伸的重要举措。
本次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发挥在晶体生长领域深厚经验的优势,实现公司在“十三
五”战略规划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通过本次合作,将
有效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巩固战略合作,从而推动公司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框架协议是为进一步落实原框架协议而签署的,属于各方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的框架性协议,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投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合作事宜需合作各方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合同。
    2、本协议拟成立的研究院,其所涉项目的顺利进展、该研究院人才的足够
配备及研究项目转化为产业化成果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合
作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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