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是否未能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无。
●是否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某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无。
●本次董事会是否有未获通过的议案:无。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6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
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
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
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按回购金额上限 12,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9.8 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122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
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
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
如下相关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根据回购预案择机回购 A 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45 号“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44 号“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