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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通股份: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3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 号)核准,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通过投
资者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9 名投资者发行了
181,653,042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999,999,992.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6,740,143.44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259,848.9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 号验资报告。上市公司依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历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15 年 4 月 18 日,上市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
不超过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
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6 年 6 月 8 日的《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市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3 亿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7 年 4 月 11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市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5 亿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7 年 5 月 4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 年 4 月 24 日,上市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8 年 4 月 13 日的《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8 年 4 月 21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9 年 4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
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上市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来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上市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
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市公司将使用不
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拟不超过 12 个月,
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严格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中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东方花
旗同意天通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