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5 月 13 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
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经公司逐一核查,公司 4 个银行
账户中合计 1600 万元人民币资金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资金的
情况如下:
序 账户 被冻结金
开户账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冻结期限
号 类型 额(万元)
中 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一般 除冻结资金
1 22910101040005352 200 2019.5.13-2020.5.13
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 账户 外正常
中 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一般 除冻结资金
2 22220101040002842 600 2019.5.13-2020.5.13
限公司什邡支行 账户 外正常
工会 除冻结资金
中 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3 22220101040009631 专用 300 外正常 2019.5.13-2020.5.13
限公司什邡支行
账户
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一般 除冻结资金
4 2305371119100043402 500 2019.5.13-2020.5.13
限公司什邡支行 账户 外正常
合计 1,6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资金被冻结事项送达的任何相关
法律文件和通知。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