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宏达股份 60033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延俊 傅婕 电话 028-86141081 028-86141081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 四川省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 达国际广场28楼 达国际广场28楼 电子信箱 dshbgs@sichuanhongda.com dshbgs@sichuanhongda.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612,258,879.54 4,804,338,993.07 -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94,512,741.65 2,217,810,692.78 3.4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237,232.06 274,086,915.18 -96.9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269,647,080.59 2,401,107,521.54 -4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991,569.08 12,927,714.12 410.4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0,649,578.86 14,904,062.69 306.93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9249 0.26 增加2.6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25 0.0064 407.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25 0.0064 407.81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3,53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量 份数量 境内非 质押 500,000,000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国有法 26.88 546,237,405 0 人 冻结 6,237,405 境内非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 9.62 195,547,610 0 质押 195,000,000 人 境内非 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 国有法 4.92 100,000,000 0 质押 100,000,000 责任公司 人 境内非 成都科甲投资开发有限公 国有法 4.92 100,000,000 0 质押 100,000,000 司 人 境内非 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4.79 97,253,700 0 质押 80,000,000 人 境内非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2.52 51,120,999 0 质押 51,120,999 司 人 境内非 新疆力道广告有限公司 0.72 14,581,650 0 未知 国有法 人 境内自 陈金星 0.42 8,512,567 0 未知 然人 境内非 四川川商发展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 0.41 8,380,000 0 未知 限公司 人 境内自 尤薇 0.36 7,300,000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四川川商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宏达集团参股公 司,宏达集团持有四川川商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28% 股权,宏达集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宏达实业受同一实际控 制人控制。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 动的情况。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有色方面,今年上半年,上游大宗原料锌精矿市场供应宽松,特别是海外矿山开工率较高, 进口矿大量进入国内,国内大型冶炼企业受环保搬迁等因素影响,导致国内市场对锌精矿需求减 少、供大于求,锌精矿原料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价位。 公司针对供给端市场较好的情况,优化管理、强营销、抓落实,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原 料供给合作,深挖潜能,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和产销规模,严控 成本,加强银企合作,提升盈利能力。 1、采用“以销定采”方式进行采购销售,实现了锌产品“去库存”化,期末库存数量控制在 较低的合理水平,降低了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有效保证了利润的实现。 2、强化资金管理,集中资源,优化采购方案,多渠道采购大宗原料,降低采购成本,结合市 场需求,开拓营销新渠道,充分研判市场趋势,提升产品销售价格。 3、加强技改技革力度,构建有色化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稀贵金属提炼、废渣废液 循环回收利用等,围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开展工作,强化操作控制创新和加强消耗控制,积极 利用国家直供电等优惠政策,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安全环保和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废气排放优于标准,废渣储存转运和综 合利用符合国家环保规范要求。 化工方面,公司结合实际,紧密围绕“适应形势、开拓创新、增收节支、提升效益”的工作 思路开展工作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优化工艺指标、严控富余养分、人力资源优化、运用新技术新 设备、严控费用开支等措施,真正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中,公司磷酸盐系列 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1、紧跟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公司以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 立足自身装置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完善磷化工及高附加值产品产业链,多渠道完善“农技+产品+ 服务”营销体系,重点推广盈利能力较强的高浓度磷酸一铵。 2、加大技改技革力度,在产品创新上持续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 (1)公司新完成的技改项目可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包括:10 万吨颗粒磷铵装置改造生产 腐植酸磷酸二铵项目,5000 吨水溶肥项目,10 万吨粉状磷铵装置产精制磷铵技改项目。公司水溶 性磷酸一铵、腐植酸磷酸二铵、大量元素水溶肥、专用型和功能型复合肥等新型肥料已投入市场; 积极推进磷酸脲、磷酸二氢钾、工业磷酸二铵等精细磷酸盐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增强公司的竞争 优势。 (2)与四川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磷酸净化合作,推进精细磷酸盐项目。目前,四川大学已完 成新型磷酸净化生产磷酸二氢钾评价工作,完成评价后,将大力推进精细磷酸盐项目。 3、通过自建、引进和合资等方式,形成磷石膏综合利用系统,走出一条磷石膏资源化利用的 可持续发展新途径。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 20 万吨/年建筑石膏粉装置节能增效技改,为公 司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拓展采购渠道,优化采购方案,加大直供力度,完善采购制度,严格招标管理,明确工作 责任,及时组织原燃材料,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5、强化市场服务。与四川省农科院合作,聘请知名农技专家教授,将工作和服务的重心逐步 下移,从以往的专注服务于一级经销商逐渐过渡到二级经销商、网点及基层农户,以多方位的服 务强化对基层二级经销商及网点的可控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 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 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处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财会[2019]6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影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1、对合并报表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6,558,117.6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8,524,430.65 应收账款 1,966,312.98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2,728,017.00 应付账款 192,728,017.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00,000.00 2、对母公司报表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6,558,117.6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7,471,630.44 应收账款 913,512.77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1,017,815.78 应付账款 131,017,815.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00,000.00 3、对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963,800.47 填列) 减:资产减值损失 8,530,330.6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7,566,530.20 填列) 4、对母公司报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01,062.63 填列) 减:资产减值损失 7,767,592.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7,566,530.20 填列)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