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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股份:关于前期重大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0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之一
     案件涉及金额:1,570,444,355.40 元及相关案件受理费
     相关进展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结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 3,0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本次支付利润返还款 3,000 万元
后,公司货币资金相应减少 3,000 万元人民币,应付返还利润款减少 3,000 万元
人民币。
    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尚需向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
锌业”)返还利润本金 800,852,899.68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 2018 年年度
报告中计入损益;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公司对尚未支付的应付
返还利润款计算延迟履行金,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流动资金能够满
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政局、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原告起诉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达集团”)和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
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00
元后,公司向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支付1,074,102,155.4元;由宏达集团和公
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294.02元,由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
5,202,137.52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金鼎锌业60%股
权已办理至四原告名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扣划公司银行存款合计
223,249,255.72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处于
司法冻结状态)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法院已启动对上述房产的资产评估和拍卖程
序。公司持有的上述房产及四川信托22.1605%股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
2,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前期重大民
事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19-044)。
    2020年1月19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的实际情况,向云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支付利润返还款 3,000 万元后,公司货币资金相应减少 3,000
万元人民币,应付返还利润款减少 3,0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 800,852,899.68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执行通知书,公司对尚未支付的应付返还利润款计算延迟履行金,计入当期
损益。
    3、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流动资金能
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