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H股公告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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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0874
終止美國存託憑證計劃
於2002年6月3日,本公司、存託銀行及持有人就發行存託憑證簽署了一份存託協議。
該計劃預計將於2017年11月終止。
存託協議
本公司、存託銀行及持有人就發行美國存託憑證簽署了存託協議並據之成立了該計劃。
終止該計劃
根據存託協議,存託銀行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而辭任,該辭任將於本公司任
命繼任存託銀行並由繼任存託銀行根據存託協議接受任命時生效。存託銀行於2017年5月
22日向本公司發出了其辭任函。
根據存託協議,如果在存託銀行提交其辭任函後90日內,沒有繼任存託銀行根據存託協
議的規定得到和接受任命,存託銀行將在存託協議終止日前至少90日以郵件通知所有持
有人終止存託協議,終止日預計為2017年11月的其中一天。
根據該計劃存託的H股數量不多,存託憑證於美國場外交易市場進行的交易數量較少。由
於該計劃並不活躍,本公司認為不需要繼續維持該計劃,亦不準備另行任命繼任存託銀
行。本公司認為終止該計劃不會對H股在香港聯交所的價格或交易量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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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該計劃後的安排
本公司獲悉,存託銀行擬於2017年8月底前就終止存託協議向所有存託憑證持有人發出通
知,上述持有人可於通知日後交出其美國存託股份(「美國存託股份」),以換取本公司之
存託證券(即H股)。超過通知終止日一年後,存託銀行將儘快出售未交出的美國存託股份
所代表的H股,然後將實收的現金款項分發給該等尚未交出美國存託股份的持有人。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公司」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份別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
易所上市
「存託銀行」 紐約梅隆銀行(前稱紐約銀行)
「存託協議」 本公司與存託銀行及持有人就發行就存託憑證簽署的日期
為2002年6月3日的存託協議
「存託憑證」 根據存託協議發行的代表H股的美國存託憑證
「該計劃」 根據存託協定發行美國存託憑證的計劃
「H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境
外上市外資股
「香港」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持有人」 存託憑證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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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特
別行政區和台灣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廣州,2017年8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楚源先生、陳矛先生、劉菊妍女士、程
寧女士、倪依東先生、吳長海先生與王文楚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儲小平先生、姜文
奇先生、黃顯榮先生與王衛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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