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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云山: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托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2019-01-1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托管协
                 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本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签订《商标托管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关于本公司与
广药集团签订《商标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上述议案及对相关背景进行调查后,我们认为本项交易
是按照通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本公司受托该等

商标的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本司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储小平、姜文奇、黄显荣、王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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