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或“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白云山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3,446,528.33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核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业务板块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1 其中:资产投入 35,000.00 35,000.00 大南药 研发投入 115,000.00 115,000.00 2 “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81,779.00 100,000.00 1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业务板块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其中:明兴制药易地改造项目 100,210.80 60,000.00 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 81,568.20 40,000.00 3 大商业 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 149,000.00 100,000.00 4 大健康 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240,000.00 200,000.00 5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 216,344.65 合计 960,779.00 786,344.65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资金使用用 途方面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业务板块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1 其中:资产投入 35,000.00 35,000.00 研发投入 115,000.00 115,000.00 大南药 “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 181,779.00 100,000.00 目 2 其中:明兴制药易地改造项目 100,210.80 60,000.00 何济公制药厂易地改造项目 81,568.20 40,000.00 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 3 138,912.26 108,000.00 目 4 大健康 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240,000.00 200,000.00 5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2,000.00 12,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 216,344.65 合计 873,470.26 786,344.65 注:公司原第 3 项募投项目“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项目”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 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 ;同时,本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 集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0.8 亿元的资金使用用途已变更为收 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资金。新募投项目收购控股股东广药集团“王老吉”系列商标项 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额已作出相应变更。 2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公司将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公 司的数据中心、网络和应用的基础架构,建立各种应用系统,打造各类移动应用 平台,不断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经变更项目部分资金使用用途后,项目总投资额和募集资 金投资额均为人民币1.2亿元。 公司作为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使项目募集资金得以有效使 用,促进公司有关信息化项目的开展,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 进度,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采芝林药业”)为公司第 一批新增实施主体,同时,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 到新增实施主体中。 除上述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采芝林药业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 发,有利于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 一步提升采芝林信息化水平。上述新增实施主体的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有助 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同时,采芝林药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6日,白云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采芝林药业 为公司第一批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 议; 3、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对白云山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宁小波 张冠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