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9-07-1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议案表决履行了合法程序,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均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实施该事项。
独立董事: 储小平、姜文奇、黄显荣、王卫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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