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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燃气: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编号:2018-01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时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树怀先生列席会议,监事长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有效,会议
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
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