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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燃气: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9-023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 13:30 分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树怀先生列席会议,监事长赵凤岐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
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等文件要求,公司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