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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汽车: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13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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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

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

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亿元,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

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融资期限不超过(含)10 年,具体发

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两

年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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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为保障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发行,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拟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

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

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

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

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

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

实施中期票据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

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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