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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珠峰: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8-032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于即日起正式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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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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