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