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展期的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8-04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
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于期满后进行了相关展期业务,详见
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6)、2018 年 10 月 9 日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及 2018 年 10 月 16 日的《关于控股股
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塔城国际通知:2018 年 11 月 16 日,塔城国
际再次进行了上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展期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 初始交易 原购回交易 本次展期后 交易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证券公司 日期 日期 购回日期 (万股) 比例(%)
海通证券
2018 年 3 月 2018 年 9 月 2018年12月
塔城国际 股份有限 610.00 0.93
21日 19日 19日
公司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未导致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
城国际持有公司股票 257,191,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9%,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黄建荣先生和黄瑛女士。
3、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上海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
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塔城国际的
意见行使;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
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塔城国际;
购回期满,如果塔城国际违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