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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珠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9-03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一鼎证 4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西藏信托”)持有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通股
     116,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6%。同时西藏信托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成立“九州证券九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对“西藏信托一鼎证 4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进行管理。
         现九州证券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共计不超过 116,662,000 股,其中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涵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签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西 藏 信 托 有 限 公 5% 以 上 非 第                            司 法 划 转 取 得 :
                                      116,662,000       12.76%
司 - 西 藏 信 托 - 一大股东                                  116,662,000 股

                                            1
鼎证 48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注:西藏信托-鼎证 48 号信托计划所持股份系 2016 年 7 月和公司大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签署债

        务代偿暨投资协议后通过司法划扣的方式取得,详见 2016 年 7 月 5 日的《关于股东股权司法扣划和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2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西藏信托已在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11 日累计减持 2100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
                                                                               持
                                                                               合     拟减
                               计划
 股东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理     持股     拟减持
                               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减持期间        价     份来       原因
                               比例
                                                                               格       源
                                                                               区
                                                                               间
西藏    信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19/11/18 ~         按      2016     资管   计
托有    限   116,662,000     过 :       不 超 过 : 2020/3/8                 市      年 司    划将   于
公司    -   股              12.76%      18,284,203 股                        场      法 划    2020   年
西藏    信                               大宗交易减持,                       价      扣 取    7 月   31
托-    鼎                               不 超 过 :                          格      得       日届   满
证 48   号                               36,568,406 股                                         清算
集合    资                               协议转让减持,
金信    托                               不 超 过 :
计划                                     116,662,000 股

        备注:实际竞价减持期间为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西藏信托在通过司法划扣取得上述股份后,继承了股份出让方出具的“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本次发行的西藏珠峰股份限售期为2015年8月20日起
        36个月。上述股份已在2018年8月20日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九州证券和西藏信托在 2019 年 8 月 12 日分别向公司发函,拟从 9 月 9
日起通过竞价减持、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全面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对“信
托计划-资管计划”股东本次行权的法定授权依据和程序进行审核后,要求股东
完善相关证明材料,未果。九州证券此后在 9 月 9 日至 11 日合计通过竞价交易
减持 2100 股,之后再无减持。后经多次与股东方联系、确认,并咨询相关监管
意见,现披露该减持计划。
    2、西藏信托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定。信托计划管理人九州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九
州证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同时,公司 5%以上大股东主动减持股份情况已得到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关注,
正在指导、协调相关股东及债权人积极纾困,通过债务展期与重组,寻求和引进
长期价值投资者受让等措施,优化股权结构,维护公司稳定发展所需的外部环境。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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