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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公告2017-04-15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2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在2017年4月5

   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4月8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下称“《异动公告》”)。

   披露《异动公告》后,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4月12日再次触及异常波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

   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决定就前述事项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核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经公司进一步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的“白洋淀科技城”和“雄县产业新城”尚处于规划定位阶段,前述项目的合

   作协议的实施可能存在政策变动以及合同履行期限较长所带来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坚决

   拥护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国家战略,坚决服从国家设立雄安新区的总体安排;公司作为从河北

   省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河北省的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于公司涉及雄安新区范围内

   的项目,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定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公司在前述区域尚未取得住宅建设用地,尚未进行任何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前述协议的履

   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尚未授权任何人就近期媒体报道事项接受媒体采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接受过媒体采访。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所披露信息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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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在
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4
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公告》(下称“《异动公告》”)。
    披露上述《异动公告》后,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在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
日、2017年4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再次超过20%,再次触及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询问了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生
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造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4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华夏幸福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针对有媒体刊登题为《华夏幸福已在雄安新区签约近500平方公里合作项目》、《华夏幸
福:白洋淀及雄县产业新城协议已失效》等报道,核实澄清了如下事实:
    (1)公司“白洋淀科技城”和“雄县产业新城”项目尚处于规划定位阶段。
    (2)公司尚未接到相关政府就相关委托合作开发协议后续合作变动的通知,但相
关合作协议的实施可能存在政策变动以及合同履行期限较长所带来的重大不确定性风
险。
    (3)截至目前,公司在白洋淀科技城委托区域和雄县委托区域尚未取得住宅建设
用地,尚未进行任何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4)相关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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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公告澄清的相关媒体报道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造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的“白洋淀科技城”和“雄县产业新城”尚处于规划定位阶段,前
述项目的合作协议的实施可能存在政策变动以及合同履行期限较长所带来的重大不确
定性风险。公司坚决拥护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国家战略,坚决服从国家设立雄安新区的
总体安排;公司作为从河北省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河北省的县域新型城镇化建
设,对于公司涉及雄安新区范围内的项目,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定和河北省
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公司在前述区域尚未取得住宅建设用地,尚未进行任何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前
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尚未授权任何人就近期媒体报道事项接受媒体采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接受
过媒体采访。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网
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所披露信息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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