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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拟与大业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2017-04-18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24

华夏幸福关于拟与大业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2. 合同金额: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已设立的“大业信托华夏幸福涿州股权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25亿元(信托资金总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3.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
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
司固安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华夏”)、公司间接
全资子公司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致远”)拟与大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涉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已设立的“大业信托华夏幸福涿州股
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涿州致远增资。京御地产拟向涿州致
远增资至16亿元后,大业信托以其已设立的“大业信托华夏幸福涿州股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涿州致远投资,投资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其中,
15亿元的信托资金用于认缴并实缴出资,计入涿州致远的注册资本,剩余信托资
金不超过10亿元计入涿州致远资本公积。
    目前京御地产持有涿州致远90%的股权,固安华夏持有涿州致远10%的股权,
涿州致远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涿州致远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1
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1.597%的股权,固安华夏持有其0.016%的股权,大业信


                                       1
托持有其48.387%的股权。
    就京御地产、固安华夏、涿州致远与大业信托及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包
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固
安华夏、涿州致远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
涿州致远51.5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固安华夏以其持有的涿州致远0.016%的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 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大业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大业信托退出涿州致远,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俊标;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25楼;
    经营范围:其他金融业。
    大业信托的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及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1. 增资安排

1) 京御地产和大业信托增资认缴的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 15.95 亿元和人民币
   15 亿元,京御地产应同时完成人民币 15.95 亿元注册资本的实缴。在京御地
   产完成对涿州致远注册资本的实缴之后,大业信托对涿州致远进行增资,大
   业信托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
2) 大业信托以信托计划项下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向涿州致远进行增资,股权增资
   价款不超过 25 亿元,其中,15 亿元的信托资金用于认缴并实缴出资,计入


                                   2
   涿州致远的注册资本;剩余信托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计入涿州致远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大业信托持有涿州致远 48.387%的股权。
3) 除大业信托书面同意放弃本条约定的相关前提条件外,大业信托向涿州致远
   实缴股权增资价款的前提条件如下:
a) 各方已完成本次合作有关的内部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须的授权、批准或
    同意;
b) 相关文件均已妥善签署,且相关文件的签署已经华夏幸福、京御地产、固安
   华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c) 京御地产作为股东对涿州致远新增的 15.95 亿元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d) 本次交易的合作文件均已有效签署;
e) 涿州致远董事会设三名董事,大业信托已向涿州致远派驻董事一名。

2. 大业信托增资后涿州致远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认缴注册资本)      所占比例

        京御地产                       15.995 亿           51.597%

        大业信托                         15 亿             48.387%

        固安华夏                       0.005 亿            0.016%

             合计                        31 亿              100%

   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3. 违约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的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赔
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大业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补充涿州致远的货币资金,推进涿州致远
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京御地产及固安华夏共持有涿州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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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13%股权,涿州致远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
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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