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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4-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340)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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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会议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郭绍增先生

(一) 郭绍增先生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二) 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 郭绍增先生宣布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股东、股东代表发言
(五) 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 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 郭绍增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九) 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 郭绍增先生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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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华夏幸福基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力。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
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
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
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
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
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
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
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
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
照弃权计算。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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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夏幸福”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一、 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固安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固安华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涿州致远”)拟与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
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已
设立的“大业信托华夏幸福涿州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
涿州致远增资。京御地产拟向涿州致远增资至16亿元后,大业信托以其已设立的
“大业信托华夏幸福涿州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涿州致远增
资,增资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其中,15亿元的信托资金用于认缴并实缴出资,
计入涿州致远的注册资本,剩余信托资金不超过10亿元计入涿州致远资本公积。
就京御地产、固安华夏、涿州致远与大业信托及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固安
华夏、涿州致远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涿
州致远51.5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固安华夏以其持有的涿州致远0.016%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124号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5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招商代理服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100,970,836,988.26元,净资产
为2,466,423,738.78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575,395,239.85元,实现
净利润2,277,084,878.09元(注:以上数据为该公司单体数据,下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御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固安华夏
    公司名称:固安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9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楼房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自有房屋出租。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安华夏的总资产为3,334,830,987.79元,净资产为
1,341,409,932.21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17,088.67元,实现净利润
-42,863,307.38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固安华夏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3. 涿州致远
    公司名称:涿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14日
    注册地址:涿州市东城坊镇(农大教学实验场)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资
质证经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涿州致远的总资产为296,882,377.95元,净资产为


                                   6
-33,191,642.26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3,365,485.54
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涿州致远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公司为京御地产、固安华夏、涿州致远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涿州致远 51.5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固安华夏以其持有的涿州致远 0.01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 担保内容:京御地产、固安华夏、涿州致远与大业信托及本次交易签署的所
   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义务的
   履行。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
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
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4.22 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82.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3.61 亿的
190.37%,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4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3.61 亿的 0.5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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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1. 股东大会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现场记名方式或网络方式分别表决。
2. 本次表决由两名监票员、两名计票员执行各项有关事宜,并由监票员当场宣
   布表决结果。
3. 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
   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
   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
   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
   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
   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
   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 现场投票的股东如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加写规定以外的文
   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辩认者视为无效票。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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