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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拟与华能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2017-05-24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56

华夏幸福关于拟与华能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2. 合同金额: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通过拟设立“华能信托﹒幸福科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信托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

3.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公司全
资子公司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鼎兴”)拟与华能
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涉及华能信托设立“华能信托﹒幸福科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
托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向江门鼎
兴进行增资至80,000万元后,华能信托拟以其设立的上述信托计划向江门鼎兴增
资15亿元,缴付的资金优先计入注册资本,直至华能信托实缴的注册资本达到
7.686亿元后,剩余的7.31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目前江门鼎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江门鼎兴注册资本增加至15.686亿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华能信托持有其
49%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公司、江门鼎兴与华能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增
资协议》),公司为公司全部义务的履行以其持有的江门鼎兴51%股权提供最高
额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华能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1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华能信托退出江门鼎兴,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军;
    注册资本:42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
              5、6、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
              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
              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
              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
              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
              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
              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
              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
              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能信托的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1. 增资安排

    1)华能信托拟以设立的“华能信托﹒幸福科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
托资金向江门鼎兴增资 15 亿元(信托资金总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2)华能信托认缴的股权增资价款 15 亿元,缴付的资金优先计入注册资本,
直至江门鼎兴实缴的注册资本达到 15.686 亿元后,剩余的 7.314 亿元计入资本
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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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放弃对华能信托向江门鼎兴进行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 江门鼎兴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认缴注册资本)         所占比例

        华夏幸福                          8亿                    51%

        华能信托                        7.686 亿                 49%

             合计                       15.686 亿                100%

   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3. 华能信托享有的权利

    华能信托持有江门鼎兴股权期间,各股东按照对江门鼎兴的实缴出资比例享
有江门鼎兴分红。

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其他各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华能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江门鼎兴的货币资金,推进江门鼎兴
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江门鼎兴51%股权,江门鼎兴仍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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