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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卡拉旺产业新城开发公司与印尼PTAlamMakmurIndah合作投资建设印尼卡拉旺产业园的公告2017-06-06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64

  华夏幸福卡拉旺产业新城开发公司与印尼PT Alam
Makmur Indah合作投资建设印尼卡拉旺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正式协议
    2、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与印尼AMI公司就特定区域合作投资建设印尼卡拉旺产
业园。
    3、公司将以约合人民币693,686,410元的价款收购AMI公司合法拥有的目标地
块,并以约合人民币6,088,040元的价款收购AMI公司持有的目标地块道路管理运
营公司的股份。
    3、文件生效条件:协议于双方签署并经印尼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和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投资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
成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审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夏幸福卡拉旺产业新城开
发公司与印尼 PT Alam Makmur Indah 合作投资建设印尼卡拉旺产业园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PT CFLD Karawang New Industry City Development(即华夏
幸福卡拉旺产业新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卡拉旺”)与印尼 PT
AlamMakmur Indah 公司(以下简称“AMI 公司”)签署《PT Alam Makmur Indah
和 PT CFLD Karawang New Industry City Development 附条件的买卖协议》和《PT
Alam Makmur Indah 和 PT CFLD Karawang New Industry City Development 关于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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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NS HEKSA KARAWANG11.2%已发行股本之附条件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AMI 公司是一家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的私有公司,持有印尼卡拉旺产业园地块
的土地所有权证。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华夏幸福卡拉旺与AMI公司就特定区域合作投资建设印尼卡拉旺产业园,AMI
公司是该区域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证的有效合法所有者。该区域位于DesaWanajaya,
KecamatanTelukJambe Barat, KabupatenKarawang, West Java,距雅加达以东约45公
里。该区域分为两块,第一个地块面积为1,046,167平方米,第二个地块面积为
1,001,850平方米(以上两地块合称“目标地块”)。
    此外,AMI公司持有PT Trans Heksa Karawang公司(简称“THK公司”)的
12,176,080股股份,占THK公司总已发行股本的11.2%(以上简称“待售股份”)。
THK公司是由AMI公司、Pindo Deli公司和目标地块的周围地块所有者共同设立的
道路管理运营公司,拥有贯穿该目标地块和周围地块的主干道路所有权。THK公司
的股东有权使用该主干道路,也有投入成本对道路进行维护和改善的义务。作为本
交易的一部分,AMI将其持有的THK公司的11.2%股份也一并转让给华夏幸福卡拉
旺。
    (二)主要条款
    1、以本协议条款与条件为前提,AMI公司同意向华夏幸福卡拉旺出售、转让
并促成转让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的目标地块土地所有权证,用于建设卡拉旺产业
园,华夏幸福卡拉旺同意按本协议载明条款并以本协议载明条件为前提向AMI公司
购买并接收上述土地所有权证。第一个地块价格为732,316,900,000印尼盾,第二
个地块价格为655,055,920,100印尼盾,目标地块价格合计1,387,372,820,100印尼
盾(约合人民币693,686,410元)。
    2、以本协议条款与条件为前提,AMI同意向华夏幸福卡拉旺出售,华夏幸福
卡拉旺同意购买不附带任何留置权的待售股份及附于待售股份之上或归属于待售
股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华夏幸福卡拉旺应为购买待售股份支付的对价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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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76,080,000印尼盾(约合人民币6,088,040元)。
    3、AMI公司向华夏幸福卡拉旺承诺:
    (1)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开始与任何人讨论或谈判或达成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目标地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也不会与任何人达成关
于目标地块上将会或很可能会损害、推迟、阻止或与本协议项下拟定的收购相竞争
的任何交易。
    (2)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开始与任何人讨论或谈判或达成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或所有待售股份或在其上设立任何权利负担的任
何协议,或与任何人达成与待售股份或其任何部分相联系的将会或很可能会损害、
推迟、阻止或与本协议项下拟定的收购相竞争的任何交易。
    4. 在交割完成后,华夏幸福卡拉旺和Pindo Deli公司有义务代表THK公司在目
标地块内建设THK道路第二期工程。
    5.本协议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据其解释。因本协议而引起或与之
相联系的任何争议,应按当时有效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规则提交仲裁并在新加坡
举行最终解决。
    (三)生效条件或先决条件
    1.双方签署协议并经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印尼国家土地局西爪哇地区办公室和加拉璜地区办公室批准将目标地块从
AMI转让给华夏幸福卡拉旺。
    3.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批准将待售股份从AMI转让给华夏幸福卡拉旺。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合作区域位于印尼首都雅加达以东约45公里,紧挨主要高速公路,交通便
利,为公司在该区域开发产业园项目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2.公司与印尼企业合作对目标地块进行投资建设,体现了公司在城市规划、大
项目招商、园区运营方面的卓越实力,表明公司产业园运营的能力具备承接国际合
作项目的能力和视野。协议的签署代表着公司在印尼的产业新城业务取得了阶段性
进展,表明公司为实践“产业新城的引领者”的愿景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3.本协议对公司2017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在海外的产业园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积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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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熟悉印尼法律、政策、投资环境的专业团队进行项目运作,并将加强与当地政府
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防范相关风险。
    2、公司将积极推进卡拉旺产业园的投资建设,并根据投资建设的实际情况就
具体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权利义务、合作收益等事项的落地与印尼企业展开
进一步商谈,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和披露义务。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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