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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回购廊坊孔雀湖股权的公告2017-06-06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 2017-167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子公司
                 拟回购廊坊孔雀湖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
   间接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
   京御地产控股子公司廊坊市孔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孔
   雀湖”)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
   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京御地产拟回购平安大华持
   有的廊坊孔雀湖33.33%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606,306,25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京
御地产、廊坊孔雀湖与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平安大华发行资产管理计划
向廊坊孔雀湖增资15亿元,取得廊坊孔雀湖33.3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5月31日公告的临2016-112号公告)。
    现根据各方友好协商,平安大华拟退出廊坊孔雀湖,京御地产拟收购平安大
华持有的廊坊孔雀湖33.33%股权。

二、交易决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
属子公司拟回购廊坊孔雀湖股权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廊坊孔雀湖与平安大
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2亿元;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平安大华股东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廊坊孔雀湖33.33%股权。
(二)廊坊孔雀湖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市孔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五大街西侧商业街坊(乡村酒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2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招商代理服务。
   京御地产持有廊坊孔雀湖66.67%股权,平安大华持有廊坊孔雀湖33.33%股
权。
(三)廊坊孔雀湖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5,948,859,151.97          7,300,882,604.28
        负债总计               2,961,551,021.76          4,315,596,508.03
          净资产               2,987,308,130.21          2,985,286,096.25
                        2016 年度(经审计)     2017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695,808.17             -2,022,033.96

       注:以上数据为该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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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安汇通光
大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平安汇通光大16号1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受让方):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确认方、项目公司):廊坊市孔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受让标的及对价
    平安大华持有的廊坊孔雀湖33.33%的股权,作价1,606,306,250元转让给京御
地产。
(三)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时间
   经各方协商,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
(四)受让目标股权后的处理
    乙方应按时足额将股权受让价款支付至甲方账户,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股权
受让价款后,甲乙双方应配合项目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受
让所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目标股权所涉
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合法享有和承担。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当赔偿其违
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回购系京御地产、廊坊孔雀湖与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的后续
事项,通过本次交易平安大华为廊坊孔雀湖补充了流动资金,推进了廊坊孔雀湖
旗下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廊坊孔雀湖将成为京御地产全
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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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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