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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拟与平安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2017-07-11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20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平安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2. 合同金额: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拟设立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公司间接全资子

   公司湖州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30亿元。

3.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间接全资
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九通投资全资子公司
湖州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鼎泰”)拟与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涉及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拟设立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湖州鼎泰增资。
九通投资向湖州鼎泰进行增资至18亿元后,平安拟以其设立的上述信托计划向湖
州鼎泰增资不超过30亿元,缴付的资金中15亿元人民币计入湖州鼎泰注册资本,
剩余部分将计入湖州鼎泰的资本公积。
    目前湖州鼎泰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湖州鼎泰注册资本增加至33亿元,九通投资持有其54.55%的股权,平安信托持有
其45.45%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九通投资、湖州鼎泰与平安信托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
于《增资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如有)、《分红协议》(如有)),公司
为九通投资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湖州鼎
泰54.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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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平安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平安信托退出湖州鼎泰,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东北、
西北、西南)29层(东南、西南、西北)、31层(3120室、3122室)、32层、33
层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劵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1. 增资安排

     1)平安信托拟以设立的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向湖州鼎泰增资 30 亿元
(信托资金总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2)平安信托认缴的股权增资价款 30 亿元,缴付的资金中 15 亿元人民币计
入湖州鼎泰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将计入湖州鼎泰的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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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湖州鼎泰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认缴注册资本)       所占比例

        九通投资                        18 亿                 54.55%

        平安信托                        15 亿                 45.45%

             合计                       33 亿                  100%

   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信息为准。

3. 平安信托享有的权利

    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根据法律及章程应享有的知情权和查询权。

4.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其他各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平安信托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湖州鼎泰的货币资金,推进湖州鼎泰
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州鼎泰54.55%股权,湖州鼎泰
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
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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