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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3-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及经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沟
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履
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现任委员,现就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朱武祥先生及董事胡学文先生
组成,张奇峰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在廊坊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7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期间,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独立董事段中鹏先生、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 2016 年年度审
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重点
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审计机构提交的《注册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报审计计划的沟通函》。本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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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7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
位委员及独立董事段中鹏先生、审计机构相关人员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
沟通。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审计监察中心 2016 年工作总结及 2017 年工作计划》、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华华夏幸福基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汇总表》和
《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4、2017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
然人汇总表》。
    5、2017 年 8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
人汇总表》。
    6、2017 年 9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与太库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创新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7、2017 年 9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7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及关联自
然人汇总表》。
    9、2017 年 12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在廊坊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
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给予高度认
可,并在审计机构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召开会议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沟通,通过了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在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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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委员多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工作,保证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重大事项,重
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 1 月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的总结及 2017 年度的工作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对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表示认可,同时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积
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相
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政策及估计变更等情况。

   4、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
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沟通,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
时间及计划完成。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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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职责,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2018 年,审
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执行公司的审计工作,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努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奇峰、朱武祥、胡学文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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