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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4-14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8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3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01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
司从主营业务结构、融资及资金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产业新城业务
    1、产业新城业务是公司重要业务,年报显示,公司产业新城业务园区结算
收入额299.12亿元,而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8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约99.04%,其中约185.33亿为应收政府园区结算款,且相关应收款项未计提减
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产业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等业务披
露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营业收入、已收款项和应收款项;(2)结算周期或
回款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情况,包括已投资金额、结算或回款周期较长的原因,
后续回款安排;(3)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公司以往情况,说明不计提减值
准备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公司历年年报显示,公司产业新城业务收入重要集中于固安、大厂
等廊坊市地区。其中,2017年,固安九通新盛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厂回族
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合计净利润91.18亿元,是公司2017
年利润的主要来源区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除固安、大厂等廊坊市地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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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区域产业新城业务收入情况;(2)考虑到其他区域产业园区未形成主要收
入和利润来源,请公司说明产业新城模式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并充分提
示相关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签约投资额约为1650.6亿元,新增结算为产业发展
服务收入的落地投资额545.2亿元,实现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约230.9亿元,较去年
同期增加110.4%,且毛利率高达92.25%,是公司2017年利润主要来源业务。请公
司按落地投资额前十大项目,列示投资方、签约时间、签约金额、落地投资额、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近年,公司在海外签订若干产业园区项目。请公司补充披露海外产业园
区项目的进展,包括计划投资金额、已投入金额、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是
否已产生收入等。
    5、年报显示,公司综合服务业务收入4.17亿元,毛利率66.35%,较上年增
长10.55个百分点。请公司说明:(1)综合服务业务的具体内容、收入确认条件;
(2)毛利率增长较多的原因。
    二、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
    6、年报显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289.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22%,
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约45%。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
合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区域分布、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房地产开发业务收
入下降的原因;(2)结合区域房地产政策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预售情况,说明
收入下降是否存在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7、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在已预售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公
司房地产项目中可供出售面积约为555.3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33.4%。
请公司补充披露可供出售项目的开盘时间,未完成预售的原因,结合主要可供出
售项目对应的园区建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问题。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公司的融资与资金情况
    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计入“其他权益-永续债”类别的可续期委托贷
款金额为90亿元,较上年增长近8倍。考虑到可续期委托贷款一般在利率调整期
前,均会予以偿还,具有债务属性,公司后续面临一定偿还压力。请公司补充披
露:(1)结合永续债的性质、利率调整约定及后续偿还安排,说明将永续债计
入权益、未计提应付利息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如考虑永续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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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3)结合当前金融监管政策及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说
明该融资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9、通过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金融机构作为股东,为公司相关经营项目提供
资金支持,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经营方式和融资途径。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全
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金融机构作为股东的,合计约19例。请公司补充说明: 1)
近三年下属子公司引入金融机构的情况,包括机构名称、引入时间、投资金额、
退出时间、退出金额、年化投资回报率等;(2)公司是否承担强制回购、担保、
保底收益等义务;(3)结合当前金融监管政策,说明该类融资业务的可持续性。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约100.79亿元,同比增长458.62%,
主要为短期应付债券增加。请公司说明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状况说明具体的偿还安
排。
    11、年报显示,公司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62.28亿元,近三
年首次为负。请公司补充说明:(1)各细分业务的现金流情况;(2)全年经营
活动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有哪些应对措
施。
    12、年报显示,公司应付票据余额84.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53.11%。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应付票据的交易对方、交易背景;(2)结合公司
的现金流情况,说明大量采用应付票据方式结算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3、年报显示,公司约6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信托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请公
司说明:(1)公司承担的主要权利义务;(2)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投向。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4、年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多个有限合伙等结构化主体,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承担主要的权利义务;(2)结构化主体的主要资金投向,包括区域、
项目、金额、时间等。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5、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向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拆出
资金约17.1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拆出方的股东结构,公司与拆出方具
体的关联关系;(2)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其他股东是否按持股比例同比例
予以拆借。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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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借款余额约4141.73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个人借款的交易背景、是否为关联交易。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7、2015年,公司与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投资设立廊坊空港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空港投资),空港投资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认缴20亿元,
占注册资本的2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对空港投资出资,同时,公司于2017
年6月取得对空港投资的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公司补充披露:
(1)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方式,是否具有稳定性;(2)各方的实际出资情况;(3)
空港投资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如未开展,请说明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贷款发生额147.46亿元,其中3.37亿元发
生逾期。其中受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开发区支行的2.87亿元,未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委托贷款的发放对方、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期限、利率等情况;(2)剩余5000万元与预逾期委托贷款是否计提减
值准备。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
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
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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