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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关于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2018-06-09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展期金额:人民币 40 亿元。
   委托贷款展期期间: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贷款利率:9.5%
   担保:借款人中国铁物已以其持有的证书编号为“京央丰国用(2013 出)第
   00010 号”的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29 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就中国铁物拥有的、位于北
京丽泽金融商务区 D-03、04 号地块项目(以下简称“中国铁物大厦项目”)的合
作事宜签署《关于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临 2016-146 号公告)。同日,公司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廊坊银行”)康庄道支行、中国铁物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签署《委托贷款
合同》(编号为“廊银(康庄道公)委贷字(2016)第 001 号”),委托廊坊银行
康庄道支行向中国铁物发放人民币 40 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止,利率为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临 2016-147 号公告)。
    根据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合作事宜进展,公司拟签订《关于中国铁物大厦项目
之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拟签订<关于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1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26)。
    作为上述《补充协议》整体安排的一部分,公司拟与廊坊银行康庄道支行(现
已更名为“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道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永丰道支
行”)、中国铁物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委托廊坊银行永丰道支行将向中国
铁物发放的 40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展期期间年利率为 9.5%,
同时将《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贷款期间的年利率由 6%调整为 9.5%。
    中国铁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向其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展期期间,公司委托廊坊银行向中国铁物发放贷款的手续费为 400 万元,因
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任廊坊银行董事,公司董事郭绍增先生任廊坊银行副董事
长,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持有廊坊银行 19.99%股权,为廊
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
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委托廊坊银行发放贷款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无需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借款人中国铁物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马正武
    注册资本:       6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       铁路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有效期至2016-01-05);
                     汽油、煤油批发不储存(有效期至2014-03-31)。金属材料
                     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专


                                      2
                     用设备、器材、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木材、焦碳、炉
                     料(含生铁、铁合金)的销售;铁路再生物资回收和利用;
                     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钢轨、焊接钢轨、道岔、弹
                     条、扣配件、桥梁支座、防水板、铁路线上配件的质量监
                     督检测;信息咨询服务。
     股      东: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持股96.40%、中铁物总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3.60%
    中国铁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4,327,112,367.34              43,365,087,919.41
 总负债                   32,911,372,995.02              31,940,320,242.83
 净资产                   11,415,739,372.32              11,424,767,676.58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86,297,421.79                  45,409,575.82
 净利润                     1,470,303,183.87                   8,050,250.93
    注: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3月31日、2018年1月至3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除依据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合作(包括本次委托贷款)相关协议产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外,公司与中国铁物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其他关系。

三、担保及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借款人中国铁物以其持有的证书编号为“京央丰国用(2013
出)第 00010 号”的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
押担保。
    鉴于中国铁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改制重
组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财管[2017]718 号),拟将其持有的中国铁物大厦项
目土地使用权在押状态下变更至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物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名下,变更后本次委托贷款抵押人将由中国铁物变更为项目公司,
抵押物不变。本公司作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的委托人,同意上述权利变更,
并在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后将该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人由中国铁物变更为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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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变更事宜完成后,将由项目公司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
担保。
    (二)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中国铁物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物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7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李鸿杰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
     股东: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0,125.00                          808,929.51
 总负债                                 31.25                               31.25
 净资产                         1,000,093.75                          808,898.26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93.75                        -191,195.49
    注: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与借款人关系
    项目公司现为中国铁物的全资子公司。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国铁物提供的委托贷款,系为促成公司与中国铁物就中国铁物大厦
项目的合作顺利开展,向中国铁物支付的预付款。
    中国铁物拟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特定债权一并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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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以实现中国铁物大厦项目转让,公司将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及自身经营需要等
综合因素参与竞价,如公司竞得,上述委托贷款及相应利息将抵扣应支付给中国
铁物的转让价款;如其他方竞得,公司将在中国铁物收到项目转让款当日收回委
托贷款本金并收取约定的利息。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借款人已以中国铁物大厦项目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担保。若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可就上
述担保实现债权。
    公司将持续关注借款人的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如发现借款
人可能存在经营状况或现金流等方面的风险,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
贷款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委托贷款发生额共计
64,900.00万元,委托贷款余额为648,090.00万元。逾期金额为108,69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709,502.00万元的2.93%。
    上述逾期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均提供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且抵押物的价值
大于担保的债权,不存在债权无法实现和委托贷款减值的风险,上述逾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资产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
在采取积极措施收回逾期的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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