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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幸福: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9-13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18 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 3
    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1,922,9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971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和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
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鸿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联席董事长吴向东
   先生、董事孟森先生、王威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王京伟先生、张奇
              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820,172,104      99.7870 645,137        0.0785 1,105,727            0.134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股东拟
       向公司提供资金
 1                       66,073,053        97.4185     645,137         0.9512    1,105,727       1.6303
       支持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
           控股股份公司为本项交易的交易对方,因此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