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10-28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公
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
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后具体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二、《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1、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情况下,
合理安排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闲
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以不超过六个月的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管理;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在作好资金投入计划、确保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前
提下,对其余资金进行不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保证募集资金收益
的最大化。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部分条款的修订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对公司内部
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