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17-10-28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指引》(以下简称“《豁免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豁免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审批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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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
《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
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
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参照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
信息泄露。
第九条 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遵循以下内部
审核程序:
(一)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向公司证券部报送重大信息时,认为该信息符合本制度规定的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情形的,应当向公司证券部提交《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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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一),列明信息披露暂缓或豁
免事项的内容、原因、依据、期限,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详见附件二)及书面《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三)等材料。申
请人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
本制度的规定审核和确认相关信息办理暂缓、豁免披露;
(三)董事会秘书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签字确认;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审批同意的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
项并妥善归档保管。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收集并归档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相关
文件,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一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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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应当
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
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
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三章 处罚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
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
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或其他违反本制度规
定的行为,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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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登记类型 □ 暂缓 □ 豁免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
或豁免事项的知 □ 是 □ 否
情人名单
相关知情人是否 □ 是 □ 否
书面承诺保密
申请部门
主管领导
董事会秘书
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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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披露暂缓与豁免 登记部门
事项内容
登记时间 登记人
序号 知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知情人所属 知悉时间 知悉地点 知悉方式
单位及职务
注:知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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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保密承诺书
本人作为特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已知悉《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本人承诺: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
与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中关
于知情人管理、保密义务等全部规定,在相关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对
外披露之前,不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或传播该等信息;不
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指使、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通过其
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交易价格。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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