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7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草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部分条款的修订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增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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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补增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黄争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我们
认为:黄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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