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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通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函2018-01-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函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审核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和相关资料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关于挂牌转让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邦”)49%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
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布局。公开挂牌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
转让持有的武汉众邦 49%股权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仁祥   汤湘希 温世扬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