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江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公司的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

        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

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1     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
        数据相应调整。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2
        据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

                                                                    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表影响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                            660,586.96              7,422,700.25
营业外收入                             -669,271.86             -7,439,925.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9,271.86             -7,439,925.37
营业外支出                               -8,684.90                -17,225.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684.90                -17,225.12
持续经营净利润                      259,442,991.17             70,557,416.72
终止经营净利润                       -2,963,606.11             -8,357,246.19
对利润表影响金额合计                               0                       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
目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