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将审议《关于拟与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审阅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表决。我们对本议案的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