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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力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人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助
于子(孙)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下属子
(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
经营具有控制权;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
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   力          程隆棣          傅元略




                                                         2020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