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龙盛: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12  

						债券简称:16 龙盛 01                              债券代码:136205
债券简称:16 龙盛 02                              债券代码:136206
债券简称:16 龙盛 03                              债券代码:136301
债券简称:16 龙盛 04                              债券代码:136302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 2 号)




                       2016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 六 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浙江龙
盛”)对外公布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
材料。浙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
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浙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3

一、发行人名称............................................................................................................................... 3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3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3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 9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 10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3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6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19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20

第十章 其他情况 ........................................................................................................................ 21

一、对外担保................................................................................................................................. 21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2

三、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4

四、相关当事人............................................................................................................................. 24
                                                                          2
 第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
                                   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63 号”文核准,公
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发行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共募集资金 10 亿元。品种一(债券简称
及代码分别为 16 龙盛 01、136205)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 8.9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分别为 16 龙盛 02、136206)为 5 年期,实际发行规模 1.1 亿元。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发行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分为两个品种,共募集资金 40 亿元。品种一(债券简称
及代码分别为 16 龙盛 03、136301)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 35 亿元;品种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分别为 16 龙盛 04、136302)为 5 年期,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主要

条款


                                    3
    1、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 10 亿元,其中“16 龙盛 01”发行规模
8.9 亿元,“16 龙盛 02”发行规模 1.1 亿元。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16 龙盛 01”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 龙盛 02”的期限为 5 年。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其
中本期债券品种一“16 龙盛 01”的票面利率为 3.98%,在“16 龙盛 01”存续期
第 3 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
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16 龙盛 02”
为固定利率债券,5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4.18%。
    5、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7、起息日:2016 年 1 月 29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


                                      4
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
    13、2016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2017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2018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主要

条款

    1、债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
种一简称为“16 龙盛 03”,品种二简称为“16 龙盛 04”)。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16 龙盛 03”发
行规模 35 亿元,“16 龙盛 04”发行规模 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16 龙盛 03”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6 龙盛 04”的期限为 5 年。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其中本期债券品种一“16 龙盛 03”的票面利率为 3.48%,在存续期第 3 年
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5
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
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16 龙盛 04”为固
定利率债券,5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3.93%。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起息日:2016 年 3 月 17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
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14、2016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6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展望为稳定。
    15、2017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展望为稳定。
    16、2018 年 6 月跟踪评级:经新世纪评级跟踪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展望为稳定。
    1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8、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2017 年内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
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7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阮伟祥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              600352

设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253,331,860 元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邮政编码:              312368

电话号码:              0575-82048616

传真号码:              0575-82041589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sheng.com

电子信箱:              mail@longsheng.com


(二)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营业范围: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
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
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8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
之年,国内经济转型发展的态势逐渐稳固。2017 年,随着国内安全环保持续高
压,不达标的中小企业加速出清,行业进一步向龙头集中,供需结构持续改善。
2017 年,随着国内染料终端行业纺织品服装自身需求增长以及出口总体实现温
和增长,染料市场需求开始改善。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团队积极把握这一有利的市
场契机,扎实落实新的经营管理思路,主营业务板块取得较好业绩。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 15,100,899,901.19 元,同比增长 22.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473,794,817.90 元,同比增长 21.92%。
    制造业方面,公司全球染料销量 24.6 万吨,德司达公司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收购的 Emerald 项目顺利完成整合,消费类染料成为染料业务体系的一支新秀。
中间体业务积极推进供应链管理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支撑了生产的高效运行,
同时抓住市场有利形势,推动核心产品量价齐升,行业领导力获得进一步加强。
    房产业务方面,公司重点聚焦上海的华兴新城项目、大统基地项目和黄山路
项目。华兴新城项目在面临不确定性的政策环境下,重点配合静安区政府做好拆
迁工作,通过在速度上抢、在服务上深、在路径上超等多项措施的努力,截止目
前总体居民动迁率、企业动迁率均达到 98%,为拆平交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大
统基地项目精益求精完善建筑设计方案,争取 2018 年内尽早开工。黄山路项目
全力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提前取得一期项目预售许可证并顺利完成
17.5 亿元政府回购款到位,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取得
“2017 年上海市文明工地”称号。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1、分行业情况表
                           2017 年度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比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万元)     (万元)       (%)                        (%)
                                                     (%)    (%)
                                        9
                                                                                        减少 0.54
 特殊化学品      1,284,707.11       779,720.55          39.31       22.05     23.16
                                                                                        个百分点
                                                                                        增加 6.66
 基础化学品        96,683.33         80,975.87          16.25       17.86      9.18
                                                                                        个百分点
                                                                                          增加
  房产业务         12,820.15          3,359.27          73.80      -40.28    -73.07     31.90 个
                                                                                        百分点
                                                                                        减少 0.64
  汽配业务         84,955.85         74,328.68          12.51       80.33     81.67
                                                                                        个百分点
                                                                                        减少 4.44
  服务业务         13,959.81          5,147.69          63.12       -5.12      7.86
                                                                                        个百分点
                                                                                        减少 6.92
  其它业务            482.17            427.15          11.41        2.30     10.96
                                                                                        个百分点

    2、分产品情况表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年增减(%)
                  (万元)        (万元)      (%)       减(%)      减(%)
                                                                                      减少 0.30 个
    染料          913,996.45     558,388.35         38.91       23.18       23.78
                                                                                        百分点
                                                                                      减少 2.75 个
    助剂          107,236.98      72,705.45         32.20       14.73       19.57
                                                                                        百分点
                                                                                      减少 0.93 个
   中间体         223,996.05     120,379.36         46.26       28.28       30.54
                                                                                        百分点
                                                                                      减少 3.35 个
   减水剂          39,477.62      28,247.39         28.45        -7.11       -2.55
                                                                                        百分点
                                                                                      增加 6.66 个
   无机产品        96,683.33      80,975.87         16.25       17.86        9.18
                                                                                        百分点
                                                                                      增加 31.90
   房产业务        12,820.15        3,359.27        73.80       -40.28      -73.07
                                                                                      个百分点
                                                                                      减少 0.64 个
   汽配业务        84,955.85      74,328.68         12.51       80.33       81.67
                                                                                        百分点
颜色标准及可持                                                                        减少 4.44 个
                   13,959.81        5,147.69        63.12        -5.12       7.86
续发展解决方案                                                                          百分点
                                                                                      减少 6.92 个
   其它业务           482.17         427.15         11.41        2.30       10.96
                                                                                        百分点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总资产为 4,635,280.67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16.07%;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
1,892,692.84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8.98%。
    2017 年度,发行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0,089.99 万元,同比增长 22.22%;
实现净利润 273,169.47 万元,同比增长 10.05%。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                  4,635,280.67                  3,993,642.78               16.07%
   负债总额                  2,742,587.83                  2,256,904.08               21.52%
 股东权益合计                1,892,692.84                  1,736,738.71                8.9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1,510,089.99                 1,235,553.30                22.22%

   营业利润                   340,618.40                    310,205.06                 9.80%

   利润总额                   336,199.45                    319,010.71                 5.39%

    净利润                    273,169.47                    248,233.28                10.0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37.12          -607,531.84           -9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91.98          -202,008.24           -6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468.65              760,061.82         -75.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665.32              -35,362.87        -362.04%




                                              11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截至 2017 年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3,144,569.77 万元,
其 中 已 使 用 授 信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1,472,977.03 万 元 , 未 使 用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1,671,592.75 万元。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6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完成第一期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本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共 9.97 亿元,已 2016
年 2 月 3 日划至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
的账号为 571900250710908 的人民币账户内。
    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第二期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本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共 39.88 亿元,已于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划至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 696949870 的人民币账户内。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8.69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
途使用完毕。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13
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
途使用完毕。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7 年度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7 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6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偿付的相关条款
    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偿付的相关条款详见本报告之“第
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之“三、公司债券的主
要条款”之“(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主要
条款”
    2、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偿付情况
    (1)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因 2017 年 1 月 29 日为节假日,故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浙江龙盛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2)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支付浙江龙盛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自 2017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偿付的相关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的相关条款详见本报告之“第一章 公司发行债券概
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之“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之“(二)浙
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主要条款”
    2、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偿付情况
    (1)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支付浙江龙盛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7 年 3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2)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因 2018 年 3 月 17 日为休息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浙江龙盛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自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
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18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一)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及(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143】,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 AA+。

(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及(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143】,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 AA+。




                                   19
   第九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内,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为姚建芳,未发生变动;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为陈国江,未发生变动。




                                 20
                         第十章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3,783.75 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
的 0.20%。其中对不包括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885,777.9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         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担保类型
                  保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绍兴市上虞佳德士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800.00      2017.07.05   2018.01.02
            染料有限公司                                                 保
            嘉兴市山力染料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225.00      2017.08.11   2018.1.08
            工有限公司                                                   保
            绍兴市达彩化工有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112.50      2017.09.01   2018.03.01
            限公司                                                       保
            绍兴上虞富强化工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468.75      2017.10.23   2018.04.19
            有限公司                                                     保
            绍兴市上虞飞洋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240.00      2017.11.01   2018.04.01
            工有限公司                                                   保
            绍兴市达彩化工有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112.50      2017.12.15   2018.04.20
            限公司                                                       保
            嘉兴市山力染料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225.00      2017.12.21   2018.04.20
            工有限公司                                                   保
            绍兴市上虞德坤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240.00      2017.12.27   2018.04.19
            工有限公司                                                   保
            绍兴市上虞飞洋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560.00      2017.12.28   2018.04.19
            工有限公司                                                   保
            湖州君瑞染料有限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200.00      2017.12.29   2018.04.20
            公司                                                         保
            绍兴市上虞满溢化                                         连带责任担
   发行人                      600.00      2017.12.29   2018.04.19
            工有限公司                                                   保




                                      21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公告与发行人确认,公司涉及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公司公告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起诉绍兴县滨海飞翔化工有限公司专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0
侵权,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4 月 2
                                                    日、2016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绍兴县滨海飞翔化工有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落入 ZL99104177.1 号专利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保护范围的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00 万元人民
                                                    诉 讼 事 项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币。后绍兴县滨海飞翔化工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
                                                    2015-025 号)和《关于诉讼进展的
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9
                                                    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号)。
月 21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目前该诉讼尚在判决执行阶段。
公司、科永公司以及科华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9 月至
10 月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起诉状》
【案号(2015)沪高民三(知)初字第 2 号】。亨斯
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科永公司以
及科华公司,要求立即停止对原告“偶氮染料及制备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6
法与用途”专利的侵权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许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
                                                    《证券日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失人民币 2.3 亿元。之后,公司、科永公司以及科华
                                                    网站披露的《澄清暨股票复牌的公
公司先后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上海
                                                    告》(公告编号:2016-012 号)。
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管辖异议的裁定,2015 年
11-12 月,公司、科永公司以及科华公司先后向最高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 年 4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
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民事裁定书》。目
前该案件处于审理阶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到
Kiri 公司的代表律师送达的法庭传讯令状以及起诉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的复本。Kiri 公司指控盛达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的大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公司的事务中一直采取压
                                                    《证券日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迫 Kiri 公司的态度,并且/或者漠视 Kiri 公司作为德
                                                    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司达公司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Kiri 公司要求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
                                                    2016-078 号)。
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 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
达公司 37.57%股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 Kiri 公司将
                                         22
                     事项概述及类型                                     公司公告查询索引
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公司进行清算。德
司达公司一直在向法院提交反驳证据,目前该案件处
于开庭审理中。
公司控股孙公司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司达南京”)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收到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苏 01 民初 1203
号】、举证通知书【(2016)苏 01 民初 1203 号】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民事起诉状》副本一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               月 8 日、2017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
理江苏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江苏省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环保联合会要求德司达南京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                 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币 2,428.29 万元,承担原告律师费用人民币 17 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公告编号:2016-084 号)、《关于
年 4 月 26 日开庭审理,并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作出           控股孙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判决如下:被告德司达南京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7-034 号)。
2,428.29 万元,给付原告江苏省环保联合会律师费 17
万元,案件受理费 164,065 元由被告德司达南京负担。
德司达南京不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诉讼(仲                                 诉 讼
                     承 担                                                                  诉讼(仲
             应 诉           诉 讼                    诉讼(仲    裁)是否                                 (仲裁)
起诉(申              连 带           诉讼(仲裁)基                           诉讼(仲裁)      裁)审理
             (被申           仲 裁                    裁)涉及    形成预                                  判 决
请)方                责 任           本情况                                 进展情况        结 果 及影
             请)方           类型                     金额       计负债                                  执 行
                     方                                                                     响
                                                                 及金额                                  情况
                                     德司达印度于                           2011 年 10
                                                                                            法院要求
                                     2004 年接到税                          月税务机关
                                                                                            当地检察
                                     务机关征税部                           申诉部门作
                                                                                            官检查发
DyStar                               门通知,要求德                         出裁决,德
                                                                 4,281.15                   票,尚未
India                                司达印度补缴                           司达印度无
             印 度                                    42,811,5   万印度                     开庭,预
(Private)                    行政    增值税及滞纳                           需   计    缴                不 适
             税 务   无                               00 印度    卢比计                     计诉讼完
Ltd. ( 德                   诉讼    金 4,281.15 万                         4,281.15 万                  用
             机关                                        卢比    入预计                     成时间大
司 达 印                             印度卢比,德司                         印度卢比,
                                                                 负债                       于一年且
度)                                 达印度于 2008                          税务机关征
                                                                                            诉讼结果
                                     年向税务机关                           税部门当年
                                                                                            具有不确
                                     申诉部门提起                           上诉至税务
                                                                                            定性。
                                     上诉。                                 法庭。
DyStar                               德司达印度于                3,087.41   2007 年 4 月    法院要求
             印度                                     30,874,1
India                        行政    2006 年接到税               万印度     税务机关申      当地检察     不 适
             税务     无                              00 印度
(Private)                    诉讼    务机关征税部                卢比计     诉部门作出      官检查发     用
             机关                                        卢比
Ltd. ( 德                           门通知,要求德              入预计     裁决,德司      票,未开

                                                23
                                                               诉讼(仲                              诉 讼
                    承 担                                                              诉讼(仲
            应 诉           诉 讼                    诉讼(仲   裁)是否                              (仲裁)
起诉(申             连 带           诉讼(仲裁)基                         诉讼(仲裁)    裁)审理
            (被申           仲 裁                    裁)涉及   形成预                               判 决
请)方               责 任           本情况                               进展情况      结 果 及影
            请)方           类型                     金额      计负债                               执 行
                    方                                                                 响
                                                               及金额                               情况
司 达 印                            司达印度补缴               负债      达印度需计    庭,预计
度)                                增值税及滞纳                         缴 3,087.41   诉讼完成
                                    金 3,087.41 万                       万印度卢      时间大于
                                    印度卢比,德司                       比;2007 年   一年且诉
                                    达印度于 2007                        6 月德司达    讼结果具
                                    年向税务机关                         印度向税务    有不确定
                                    申诉部门提起                         法庭提起上    性。
                                    上诉。                               诉。




三、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6 日,部分媒体先后报道了《染料行业‘五连涨’
背后传闻不断,行业龙头要停产》相关事项,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和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告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 号)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2
号),第一时间对媒体报道所涉事项进行了澄清。



四、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以下无正文)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