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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龙盛: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32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已判决。
     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Kiri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若
未能达成收购,则Kiri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公司进行清算。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被起诉事项不会对公司和德司
达公司目前乃至今后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26 日,Kiri Industries Limited(简称:Kiri 公司)在新加
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向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简称:盛达公司)及德司达全球控
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德司达公司)提起诉讼,起诉状的主要内容:Kiri
公司指控盛达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公司的事务中
一直采取压迫 Kiri 公司的态度,并且/或者漠视 Kiri 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股东
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Kiri 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值,收购 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
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 Kiri 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德司达公司进
行清算。
     上述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2016-078 号)。
     二、本次诉讼判决的情况




                               第1页 共2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18] SGHC(I)
06 号,法院判决盛达公司按照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
允价值,收购 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1、该诉讼主要系 Kiri 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对德司
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本公司目前乃至今后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已就本诉讼进行判决,公司将与委托的律师协
商确定是否再次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判决书》[2018] SGHC(I) 06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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