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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光股份: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07-21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扣税后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 0.095 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7 月 24 日
         除息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6 月 1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3 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4 年 7 月 2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271,8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现金红利 0.10 元,共计派发 27,186,000 元(含税)。
     4、扣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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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
规定,暂按 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95 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
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
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
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09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 0.10 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R 日):2014 年 7 月 24 日
    除息日(R+1 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7 月 25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4 年 7 月 2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两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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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
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真:028-83967187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 318 号
   邮编:610500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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