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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光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4-1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 年 4 月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规则


     为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秩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四、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五、拟发言股东须在会议召开以前在会议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由会议
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条件按照登记顺序安排发言。每位发言人发言不超过
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相关。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七、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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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4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葛行董事长

     一、宣布开会

     1、宣布大会开始

     2、宣布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权情况及其合法性

     3、宣布会议规则

     二、审议事项

     1、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5、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旭光股份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三、独立董事作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1、推选监票员、计票员

     2、股东现场投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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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注: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待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完毕后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经律师见证后形成股东大

会决议)

     六、宣读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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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诚信、自律、勤勉、尽职的法律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规范运作,促进了公司决策程序和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2016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
【2002】1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依法规范运作,董
事会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发展战略,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016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通过决议 19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
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积极建言献
策。2016 年,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董
事会。
     2016 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
     2016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
     (1)严格执行内幕交易相关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幕交易内部防控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信
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登记程序。没有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组织学习培训,提高董监高的规范意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现
象。
     为协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自律意识、规范
执业行为,公司董事会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及培训活动。报告期内,先后组织
董监高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财务总监后续培训、董秘后续培训、四川上
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高管培训及财务总监培训。
     (3)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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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
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
项,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1)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组织实施了《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543,7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执行完毕。
     (2)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收益 63.66 万
元,既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又提升了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3、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持续做好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维护工作,对投资者的电
话咨询、网站留言等均做了详细的记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最新动态、公司股价
变化以及涉及公司的媒体报告等有关信息,在信息披露的合法范围内与投资者顺
畅沟通。同时,积极参加四川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16 年四川辖区上交所上
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系列活动,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引导投资者对
公司价值进行客观判断,避免不实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保护投资者的切身权益,
努力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见年报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2017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将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强化战略行动目标,实现全体股东
和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及决策作用,
加强其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拟采取学习培训、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根据监管规范和持续优化的
内部控制建设,制定或修改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制度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使公司各项经营行为、决策有法可依。增加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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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7 年,董事会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平等、坦诚地对待所
有投资者,借助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和交流,实现与投
资者沟通的多元化,使投资者详尽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行业地位和未来战略,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关系。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董监高的规范意识。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
证所的相关培训。聘请证券、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到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服务,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
识和资本运作水平。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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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6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
利益、广大股东权益以及全体员工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运
作进行了全面监督,现将 2016 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4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预
                                       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的报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
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 2015 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各期季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
格,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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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有关规定规范合理使用。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监督意见
     2016 年度,公司没有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沟通,
查阅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
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
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
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为了防范企业风险,进一步加
强对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监督,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2017 年度,监事会将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防范或有风险,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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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编制了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就公司财务运作情况,作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基本财务状况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
 证,出具川华信审(2017)0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
 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单位:元
                       2016 年末        比重       2015 年末         比重     同比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589,213,402.40    100%    1,506,578,749.10   100.00%         5.48%

 流动资产            1,264,698,594.09   79.58%   1,189,676,803.70   78.97%          6.31%

 非流动资产            324,514,808.31   20.42%    316,901,945.40    21.03%          2.40%

     流动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 75,021,790.39 元,增长幅度为 6.31%。主要是因为储
翰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增加 92,957,237.18 元。
     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612,862.91 元,增长幅度为 2.40%,主要是由于储
翰科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债务结构

                       2016 年末        比重       2015 年末         比重     同比变动幅度

 负债合计             381,402,090.02     100%     352,574,448.51    100.00%         8.18%

 流动负债合计         371,303,340.12     97.76    344,681,898.05    97.76%          7.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98,749.90      2.24       7,892,550.46    2.24%         27.95%

     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26,621,442.07 元,主要是因为应付账款及应付职
工薪酬增加所致。
     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2,206,199.44 元,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政府补助确
认递延收益增加及储翰科技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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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末         比重             2015 年末          比重     同比变动幅度

 股东权益合计       1,207,811,312.38         100%      1,154,004,300.59       100%          4.66%

 股本                 543,720,000.00     45.02%          543,720,000.00      47.11%         0.00%

 资本公积             113,757,697.69         9.42%       113,757,697.69       9.86%         0.00%

 盈余公积              98,570,468.05         8.16%        94,954,034.10       8.23%         3.81%

 未分配利润           308,145,534.99     25.51%          282,867,128.81      24.51%         8.94%

     2016 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 1,207,811,312.38 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了 4.66%。
主要是由于本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业绩: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同比变动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8,628,633.56            835,014,689.91              17.20%

 二、营业总成本            914,037,444.93            769,718,563.78              18.75%

     投资收益                  636,561.64              6,736,253.85             -90.55%

 三、营业利润               65,227,750.27             72,032,379.98              -9.45%

   加:营业外收入             4,945,721.34             7,123,369.24             -30.57%

   减:营业外支出              703,603.98              1,058,796.13             -33.55%

 四、利润总额               69,469,867.63             78,096,953.09             -11.05%

     2016 年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17.20%,营业利润下降 9.45%,主要是由
于本年销售毛利下降及委托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

                                                    2016 年                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13,266.81              -3,408,57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781,363.59            167,889,030.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22,520.37              71,006,48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4,421,844.96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11,670,393.99 元,主要是由于上年成都
一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及理财产品本金全部收回且本年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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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60,283,963.49 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吸收投
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四)财务指标

                                            本年           上年

            盈利能力

             销售毛利率                        18.27%          20.36%

             销售净利率                            5.96%          8.17%

             资产净利率                            3.67%          4.53%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4.08%          4.86%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24.00%          23.40%

             流动比率                               3.41           3.45

             速动比率                               2.87           2.91

            营运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80           0.7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3           0.60

             存货周转率(次)                       4.14           3.7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           3.03

     1)盈利能力分析
     2016 年公司销售净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 2.21%,其他指标也有较小幅度的下
降,光电器件业务为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采取的价格策略;资产净利率
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是本年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2016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比上年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比上年略有
增长但仍低于同行业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分析
     本年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比上年略有增长,主要是由于储翰科技
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存货周转次数略增长,主要是由于生产计划管理系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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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缩短了生产周期,营运能力处于良性状态。
     总体而言,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
市场竞争激烈,但公司营业收入还是有较大幅度增长。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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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3,575,277.93 元,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616,433.95 元,加上以前
年度未分配利润 282,867,128.81 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8,145,534.99
元。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

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董事会拟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543,7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593,000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31.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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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的要求,我们编制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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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公
司近几年的经营能力 , 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
据 2017 年公司发展计划以及公司经营目标和预计的合同收入编制。本预算报告
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考虑了市场需
求、销售价格,以及主要生产材料波动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5、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如交通、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
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17年经营目标,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约11.14亿元。
     2、2017年期间费用依据2017年度实际支出情况按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
行预算。
     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或西部
在开发15%优惠税率预算。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与2016年度经营成果比较表
             项       目               本年度预算数       上年度实际数     增减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14,276,068.38   978,628,633.56     13.86%
 二、营业总成本                        1,062,208,273.81   914,037,444.93     16.21%
 其中:营业成本                         941,626,829.70    799,811,838.82     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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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98,111.07    6,840,058.63      9.62%
         销售费用                       32,436,549.08      29,656,865.31      9.37%
         管理费用                       76,164,783.97      74,728,413.65      1.92%
         财务费用                       -1,518,000.00      -4,077,993.03     -62.78%
         资产减值损失                       6,000,000.00    7,078,261.55     -15.23%
         加:投资收益                        500,000.00      636,561.64      -21.45%
 三、营业利润                           52,567,794.56      65,227,750.27     -19.41%
   加:营业外收入                           3,550,000.00    4,945,721.34     -28.22%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00      703,603.98      -97.16%
 四、利润总额                           56,097,794.56      69,469,867.63     -19.25%
   减:所得税费用                           8,377,890.07   11,158,267.10     -24.92%
 五、净利润                             47,719,904.50      58,311,600.53     -18.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394,311.54      43,575,277.93     -46.31%


五、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度的盈利预测,
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
确定性。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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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请予审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之规定,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建议
本次董事会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继续聘
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人民币。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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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细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公司(2017 年
—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
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则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8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且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 1-3 项系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的必备条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 4 项应不影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5、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其比
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
可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其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
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六)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本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
报规划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和实地
                                       19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议。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是否履行相应决策和信
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现金分红或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
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
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三)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或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未进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
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
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
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20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
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
决结果。
     (四)公司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利润分
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利
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
是否履行职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
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程序是否合规。
     五、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规划的,应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及本规划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应
当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调整或
变更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意见。有关调整
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及本规划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关于本规划的未尽事宜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21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16 年度工作中,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
出席 2016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我们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叶伯健     男   45 岁,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
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会计师,先后在广东资产评估公司、广
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资产评估、财务咨询工作,现任广东财兴资产
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总经理。
     普烈伟,男,44 岁,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兼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83)和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31)独
立董事,现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志远,男,45 岁,2001 年获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博士学位。现为西安
交通大学教授。并受邀担任国际电力开关电器领域“电流零点俱乐部” Current
zero club 委员、国际大电网会议 CIGRE A3.27 “高电压等级真空断路器对电网
的影响” 工作组委员、国内外电器领域学术期刊论文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IEEE 会员,国际大电网会议 CIGRE 会员。曾担任通用电
气中国研究中心(上海) 高级研发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器教研
室讲师、副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在真空开关、真空灭弧室、真空
电弧,真空绝缘等领域主持和参加了多项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
议上发表论文 100 余篇,获发明专利 10 余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直属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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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的单位任职、
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我们没有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年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叶伯健          5                      1            4          0      0          0
刘志远          5                      1            4          0      0          1
普烈伟          5                      1            4          0      0          1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16,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
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6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
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调查了解,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
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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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光股份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情况对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6
年度报告披露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9,936.44万元,已累计使用26,389.98
万元,尚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781.60万元未使用。
     我们对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公司未发生挪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现金分红方案,即: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7
元(含税)。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公司
于2015年12月30日承诺:自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
前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目前,该承诺已履行
完毕。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
反规定的事项。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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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指引规定,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
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财务报告及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独立
董事在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专门委员会中均占二分之一以上人数。报告期内,
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对各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重点关注,
对于需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审议,2016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我们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股东负责,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
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伯健
                                                        刘志远
                                                        普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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