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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旭光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2-18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0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2 月 17 日,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
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翰科技”、“标的公司”)通知:2020 年 2
月 14 日,储翰科技王勇等 29 名股东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成都储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该 29 名储翰科技的股
东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储翰科技 57,684,7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56.0044%)转让给中际旭
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约主体
   收购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方:王勇、王雅涛等 29 名交易对手方
   出售方均系标的公司的股东,截至《框架协议》签署之日,29 名交易对手方合计持
有标的公司 56.0044%的股份。
   2. 本次收购系收购方拟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最终不少于 51%)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收购”),以收购方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目的及
原则,以及本次收购的前提,本次收购初步安排具体如下:
   (1)收购方受让出售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份;其中,若出售方为标的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受限于《公司法》的规定,该等董监高出售方仅向收购方转让
其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 25%,并将剩余 7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方行使;为免疑义,
(a)该等董监高出售方所持标的公司剩余 75%股份将在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能
够向收购方转让时,由收购方予以收购,收购的条款及条件由转让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b)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该等董监高出售方向收购方进行股份转让并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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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委托后,董监高出售方将通过辞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等方式促
成后续剩余股份的转让尽快完成,具体同样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在正式交易文件中予以明
确约定。
   (2)本次收购的定价暂定为按照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整体估值人民币 57,150 万元
(具体以正式交易文件约定为准),收购方受让标的公司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对价。
   3. 终止及索赔
   《框架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双方未能就本次收购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则除非双
方另行同意予以延期,《框架协议》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视为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就
此终止的,双方间相互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及违约责任。
   二、本次控股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近三年储翰科技营业收入占公司的比例分别为:2016 年 52.35%、2017 年 53.85%、
2018 年 43.54%;近三年储翰科技净利润占公司的比例分别为:2016 年 17.83%、2017
年 29.42%、2018 年 4.50%。营业收入占公司比例较大,净利润占公司比例较少。
   在上述《框架协议》中的交易双方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且收购方与 29 名交易对
手未完成股权交割手续前,公司持有储翰科技的股份比例为 32.55%,仍是储翰科技的控
股股东。
   后续变化情况视交易进展及与收购方商议结果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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