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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4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7-01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
    (三)2017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9 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纸机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公司计划年内
实施年产 1 万吨铝箔衬纸机改造项目(13#机)、年产 3000 吨普通成形纸机搬迁改
造项目(8#机)及年产 3.5 万吨硬成形纸机改造项目(18#机),项目总投资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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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9,505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13#机改造项目。13#机建造于 2003 年,主要生产铝箔衬纸。设备建成至
今,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造,但主要设备存在不同程
度的老化,目前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据此,公司决定年内实施 13#机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2,935 万元。
    2、8#机搬迁改造项目。8#机建造于上世纪 80 年代,主要生产普通成形纸。
厂房及设备建成至今已运行多年,维护成本不断提高,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年内实施 8#机搬迁改造项
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1,570 万元。
    3、18#机改造项目。主要生产硬成形纸。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以特种薄页纸
为主,为推进调整产品结构的战略实施,填补国内同类产品空白,更好的引导市
场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公司决定年内实施 18#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
为 5,000 万元。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
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
行调整。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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